车市观察|“保险公司凭啥不卖给我?”大货车“投保被拒”背后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贺鑫一   2026-06-16 12:48:29原创

为营运货车购买商业保险,是许多货车司机每年都要面对的难题。直接找保险公司,往往被告知“评分低”“没额度”,无奈之下只能通过中介渠道加价购买,不仅成本更高,还面临资金风险。为什么大货车司机无法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商业保险?为什么保险公司对个人投保设货车商业险有严格考核?这背后到底是什么原因?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保险公司为何拒保大货车?

既然大货车有真实的保险需求,车主也愿意支付保费,保险公司为何“有钱不赚”?记者调查发现,答案在于两个字:亏损。首先大货车出险率高,保险公司“赔本赚吆喝”。保险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营业性大货车是财产保险中公认的“高危”业务,这类车辆长期在路上行驶,行驶里程长、载重大、司机疲劳驾驶风险高,事故发生率远超普通私家车,保险公司在进行风险评估时,会将行驶里程作为一个重要考量因素。行驶里程长,意味着货车的机械故障、零件磨损和疲劳驾驶的概率提升,保险风险随之增加。

“大货车保险业务在很多公司都是亏损的。我们收上来的保费,往往还不够赔出去的。尤其是那些高风险车辆,出一次大事故,赔偿金额可能就是保费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另外,每个中大型保险公司每周或每个月都有货车保险的额度,售完就没有了,这也是为了给一些小保险公司生存空间。”该位保险业内人士说,这也给一些保险中介运作提供了空间。

记者以货车车主身份咨询了多家保险公司,得到的答复惊人地相似:“买商业险需要到当地营业厅来查询办理,一车一议,每辆车情况不同,得现场来看。”一家保险公司业务员向记者解释:“我们公司有自己的评分系统,综合评估车辆的行驶里程、违章记录、出险情况、夜间行驶比例等。如果评分太低,系统根本过不去,我们也没办法。”该业务员补充道:“交强险我们不敢拒保,那是违法的。但商业险不一样,商业险是双向选择,我们有权选择不承保,这也是保险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投保人和保险人自愿订立保险合同。这意味着,对于非强制性的商业保险,保险公司确实拥有拒绝承保的权利。

而金融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的要求是:交强险“应保尽保”,商业险“愿保尽保”。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愿保尽保”往往打了折扣。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商业保险是市场行为,保险公司也要考虑经营利润。如果承保一笔业务就意味着亏损,那我们当然不愿意做。这不是拒保,是价格谈不拢——保费定高了,车主不买;保费定低了,我们亏本,而且现在总部现在对保险利润考核很严格,营业额一看不少,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最后一看亏损,肯定就没法进行了。”

保险买不到,车主误入“安全统筹”陷阱

在正规保险渠道受阻的情况下,有货车车主选择了另一条路——购买所谓的“机动车安全统筹”。记者了解到,“安全统筹”本质上是一种运输行业内部的互助行为,由某家公司向车主集资形成资金池,约定发生事故后由该资金进行赔偿。然而,这类“统筹公司”并非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不受金融监管部门监管,一旦资金链断裂或公司破产,车主将面临“无人赔付”的困境。更令人担忧的是,一些“统筹公司”在宣传时故意混淆概念,将“统筹单”包装得与正规保单几乎一模一样,车主稍不留神就会上当。

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在大货车行业,买统筹替代保险曾经在南方有过,有些人是因为正规保险买不到,不得已而为之;有些人则是被低价吸引,以为买到了便宜保险,实际上买的是没有保障的高仿货。”

针对货车投保难问题,监管部门已经开始行动。2025年10月,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推动下,高赔付风险燃油营运车被纳入“车险好投保”平台。这意味着,使用性质为营业货车的燃油车辆车主,可以通过这一平台获得保险公司常规投保渠道之外的新选择,实现“愿保尽保、凡投必保”。

让“愿保尽保”不再是一句空话

大货车是物流运输的“动脉”,有真实的保险需求,也愿意为此付出相应的保费。然而,当保险公司以“亏损”为由将风险拒之门外,当车主不得不通过层层中介、承担更高成本、冒着资金风险去寻找“门路”时,我们不禁要问:商业保险的“双向选择”是否应当完全不受约束?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又该如何体现?

好消息是,监管部门已经注意到这一问题,“车险好投保”平台的上线为货车车主提供了新的投保渠道。但在执行层面,如何让“应保尽保、愿保尽保”真正落地,如何让高风险车辆不再被“歧视”,仍需各方共同努力。

(半岛全媒体记者 贺鑫一)

责任编辑: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