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强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因销售劣药被行政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16 15:06:07
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显示,5月15日,兰州强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因销售劣药被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没收劣药诺氟沙星胶囊4盒,没收违法所得17642.69元。

根据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甘药监兰罚字(2026)6号)显示,兰州强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购进销售的诺氟沙星胶囊(批号:0562408104)经检验,【检查】溶出度、【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构成销售劣药的违法事实。
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兰州强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没收劣药诺氟沙星胶囊4盒,没收违法所得17642.69元。
天眼查显示,兰州强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法定代表人杨蔚,公司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是一家专注于医药流通领域的服务提供商,核心业务涵盖药品批发、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及供应链服务。

责任编辑:张洁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