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原副市长田中俊被公诉

检察日报正义网    2026-06-16 16:39:34

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6月1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山东省聊城市原一级巡视员田中俊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田中俊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田中俊利用担任东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阳谷县委副书记、县长,阳谷县委书记,聊城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田中俊 资料图

违规通过民间借贷

获取大额回报

2025年10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田中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6年2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田中俊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田中俊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接受旅游安排;组织意识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报销;公权私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公司上市、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田中俊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田中俊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聊城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检察日报正义网)

责任编辑:帅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