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人寿团体医疗险被指存“歧视性报价”,曾因费率“报行不一”受重罚
公司观 | 2026-06-16 19:12:26
日前,媒体报道称,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邦人寿”)的一款团体高端医疗保险出现“歧视性报价”,花费6万元保费仅获得3万元保额,而该团体一起投保的其他被保险人却以3万元保费获得200万元保额。该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对此,友邦人寿回应称,该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歧视性报价”或主观随意定价行为,而是基于该名被保险人“个人赔率不佳”进行的单独核保。
据了解,友邦人寿上述团险产品名称为“环球精英”团队高端医疗保险。由于对友邦人寿的报价不满意且未能达成一致,当事人自今年1月起陷入脱保状态,截至今年3月份,友邦人寿未给出任何实质性解决方案。
经当事人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后,友邦人寿突然决定为其恢复保单,且采用“倒签单”方式将该保单的起始日期定为2026年1月1日。

所谓“倒签单”,就是“先出险,后投保”,是一种常见的保险欺诈行为。友邦人寿官网明确指出,“倒签单”不仅不能享受保险保障,而且投保人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团体保险的核心制度根基在于依托群体风险池的底层架构,通过大数法则对冲单一主体的风险不确定性,实现对同一团体成员采用统一的风险评估标准和定价规则。友邦人寿在本次团体高端医疗险业务中,针对同一团体内部单一被保险人给出异常报价,严重违反了团体保险统一定价的核心规则。友邦人寿以“单独核保”为由对团体保险中某个被保险人单独加价承保,既未出示特殊费率的备案号,也未完成费率变更备案,属于典型的未按规定使用备案保险费率行为,涉嫌构成“报行不一”违规行为。

此前,友邦人寿曾因保险费率“报行不一”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处以重罚。2021年2月份,友邦人寿总公司被查获“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对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宣传与实际不符”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49万元处罚。
与此同时,友邦人寿总公司相关负责人张维是对该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被处以警告并罚款8万元处罚;熊缨是对该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被处以警告并罚款7万元处罚。
责任编辑:曲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