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7岁女子遇害案二审维持死缓原判,被害人母亲称将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上游新闻    2026-06-16 22:19:21

据新华社消息,2026年6月1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梁某滢故意杀人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王女士在法庭外。上游新闻记者李文滔 摄

16日21时许,被害人母亲王女士在代理律师的陪同下走出法庭。王女士的代理律师向记者表示,庭上控辩双方就案件要点进行了激烈交锋,被告人梁某滢辩称自己系正当防卫,提出取保候审。“她提出防卫过当等意见法院都没有采纳。”王女士称,将向相关部门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一名参与庭审旁听的人士也称,庭上梁某滢情绪较为激动,一直在为自己辩解。

据上游新闻此前报道,2024年6月9日,成都市郫都区一小区内,27岁女子王紫雅在住所被35岁女性住户梁某滢捅刺致死。

司法鉴定显示,梁某滢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案发当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但梁某滢本人在一审开庭时当庭否认自己患有精神疾病。

2025年12月20日,成都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梁某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梁某滢提出上诉。同时,被害人家属不服判决,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同年12月27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决定不提起抗诉。

责任编辑: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