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诊疗指南使用大剂量激素,阳光融和医院被警告
风口财经客户端 李兵 2026-06-17 10:27:31原创
近日,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山东阳光融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其涉及一起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且院方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文号:潍高卫医罚〔2026〕012号),该案源于2026年3月27日高新区卫健局收到的潍坊市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潍坊医鉴〔2026〕1号)。鉴定结果显示,患者杨雪梅被诊断为面神经炎后遗症期,院方对其采用大剂量激素冲击治疗,但该方案不符合现行《中国特发性面神经麻痹神经修复治疗临床指南》的要求。此外,院方未就激素治疗的副作用向患者进行充分告知,病历中也缺少相关的书面告知材料,存在明显告知不足的问题。
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该病例被认定为三级丙等医疗事故,阳光融和医院被认定承担主要责任。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以及《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八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山东阳光融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大众新闻·风口财经记者 裘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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