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不适格父母,更需构建全链条保护体系
洋葱快评 | 2026-06-17 17:19:41
不配当父母,真的会被依法“开除”。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一组数据引人注目:依法撤销997名不适格父母监护人资格,同比增长66.7%。这组数据的背后,是近年来多地发生的虐童事件。
997名父母被依法“开除”,不是“生而不养”的家长变多了,而是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决心更强了。孩子不是父母的附属品,任何以亲情为名的伤害都不会被容忍。
对于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民法典第三十六条划出了三条红线。但红线的实际效果取决于能否被看见、被认定、被追究。家庭内部的侵害行为隐蔽性极强,受害未成年人年龄小、依赖性强,既不懂求助也不敢声张。精神虐待和长期忽视这类“无痕”伤害更是难以察觉,外人无从知晓,邻居看不见伤痕,学校察觉不到异常,隐患就此潜伏下去。
即便侵害行为暴露,后续环节也面临重重障碍。证据标准不明确是第一个拦路虎,“严重损害”这类表述缺乏量化细则,同样的家暴情节在不同法院可能得出不同结论。未成年人陈述作为关键证据,证明力容易被质疑,反复询问又可能造成二次创伤。更棘手的是,申请撤销的主体虽然不少,但近亲属碍于情面不愿告、基层组织缺乏动力不想告的情况并不少见。
监护权撤销判决落地之后,考验才真正开始。抚养费执行困难、新监护人监督缺位、亲子关系修复无门,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成为新的风险点。福利机构能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却难以替代家庭给予的情感支持和个性培养。有的案件里,孩子被从施暴父亲身边带走,又陷入辗转寄养的漂泊状态。法律判决给出了方向,但后续配套措施跟不上,未成年人就可能从一种困境跌入另一种困境。
构建全链条保护体系,需要从预防、干预、安置三个层面同时发力。预防层面要降低发现门槛,强制报告制度必须落到实处,学校、医院、居委会等一线机构要建立便捷的报告渠道,让异常情况能够快速进入处置流程。干预层面要降低申请门槛,民政部门和检察机关应当主动作为,对于近亲属不愿或不敢申请的情形,依法依职权启动程序,不让任何一个受害未成年人因为无人申请而被遗忘。安置层面要建立完整闭环,抚养费执行要有刚性手段,新监护人履职要有评估监督,临时寄养要有质量标准,尽可能为未成年人提供稳定、温暖的成长环境。
法律撤销的是资格,不是责任。无论监护人资格是否被撤销,父母支付抚养费的义务都不曾免除。这一点需要反复强调,防止社会误以为一撤了之、再无干系。同时也需要完善国家监护体系,让政府承担起最终兜底责任。
(作者 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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