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税务部门曝光1起隐匿收入偷税和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案件 申报义务须严守 瞒收漏扣必受惩!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郑可馨 2026-06-18 16:42:02原创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依法曝光了临沂淦银盘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隐匿收入偷税和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案件。临沂大学商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焦晶认为,企业作为经营主体,既要如实申报经营收入,履行好自身纳税义务,也要严格落实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责任,摒弃侥幸心理,全方位筑牢涉税合规防线。
曝光案例显示,2022年至2024年,临沂淦银盘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私户收款的方式,累计隐匿代理费收入1594.28万元,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共计33.74万元;通过拆分发放薪资等方式,少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4.26万元。2026年4月,临沂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3.18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此外,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已将该公司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并逐一向委托人进行风险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纳税人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行为。”焦晶指出,少数企业企图通过隐匿收入、拆分薪酬的方式规避纳税成本,逃避依法纳税、代扣代缴个税的法定义务。此类隐匿收入、少扣个税的行为,一方面造成国家税款流失,扰乱正常税收征管秩序,另一方面挤压守法企业生存空间,破坏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此起案件的曝光,正是税务部门持续强化税收监管、严打涉税违法行为的明确信号,也为广大市场主体合规经营、依法办税敲响了警钟。
焦晶表示,私户收款隐匿收入绝非税负“避风港”,拆分薪资少扣个税更是行不通,都是触碰法律红线的涉税违法行为,此外,2026年增值税法实施后实行一般纳税人追溯认定,小规模纳税人隐匿收入避税或将最高适用13%税率补缴税款。她建议,各类市场主体要完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如实归集经营收入、规范员工薪酬发放,依法据实申报税款、足额履行个税代扣代缴法定义务。各类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更要严守执业准则,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以合规经营夯实长效发展根基,合力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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