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副校长讲堂 | 青春不越线,未来更精彩(临沂市 杜广安)

山东法制报 |  2026-06-19 13: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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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今天很高兴能和大家坐在一起聊聊“法”这个字。提到“法”,有的同学可能觉得它离自己很远;有的同学可能觉得它是一种束缚。但今天,我想告诉大家:法,其实是一条“警戒线”,更是一条“安全带”。在人生路上,如果你老老实实系好安全带,不越线、不逆行,前方就是无限精彩的未来;如果你非要抱着侥幸心理去闯红灯、去飙车,那么下一个摔得头破血流的,可能就是你。希望大家能记住10个字:青春不越线,未来更精彩。

冲动是魔鬼——打架与群殴的代价

先来聊聊最常见的打架。在座的很多同学,尤其是男同学,可能觉得“动手”是解决问题最快的方式,甚至觉得“兄弟义气”就是谁被欺负了,大家一拥而上,这叫“有面子”。

曾经我们这里有这样两个职高学生,16岁的小张和17岁的小李。起因特别小,就是在篮球场上抢篮板时发生了一点身体接触。两个人从口角上升到推搡。小张觉得吃了亏,咽不下这口气,当晚就叫来了所谓的“几个兄弟”,把小李堵在了校门口。结果呢?小李被鉴定为轻伤二级。小张和他叫来的“兄弟们”,因为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小张的父母赔了八万多块钱的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因为是刑事犯罪,小张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他原本已经被一家不错的企业预录取,档案上的这一笔犯罪记录,让他失去了那份工作。而他那几个所谓的“兄弟”,有的还在缓刑期间,连坐火车、住酒店都受限。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以上)或聚众斗殴罪,那就是刑事犯罪了。大家记住一个概念:“打输的住院,打赢的坐牢。”这不是一句玩笑话。

欺人者终自毁——校园霸凌没有赢家

很多同学觉得“霸凌”就是动手打人。其实不是。起侮辱性绰号、孤立同学、在网络上发谣言、拍别人的丑照做成表情包到处传播,这些都是霸凌。

去年,某中专几个女生,因为看同宿舍一个女生“不顺眼”,多次对其进行辱骂、扇耳光,甚至还把整个过程拍了视频发到朋友圈和微信群。后来,被害女生的家长报警。这几个霸凌者的行为,不仅仅违反校规,而且已经触犯法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她们因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因未成年不执行,但留下违法记录)。同时,她们的家长需要承担民事赔偿。更严重的是,学校对她们进行了开除学籍处分。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学校要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于霸凌者来说,你以为你只是在“闹着玩”,但在法律上,这可能是寻衅滋事罪、侮辱罪。对于旁观者来说,如果你在旁边起哄、拍视频传播,你可能构成共同违法,甚至是传播淫秽物品/暴力信息的违法行为。对于受害者,我想告诉你们,沉默是纵容者的帮凶。受到霸凌,一定要告诉老师、家长,或者直接报警。法律对校园霸凌是“零容忍”。

炸街不是酷,是危险和违法

这段时间,我注意到有些同学喜欢骑那种改装过的电动车、摩托车,也就是所谓的“鬼火”,晚上在街上“炸街”、翘头、飙车。我们先来看一下案例:之前有个中职学生,刚满17岁,花了几千块钱改装了一辆电动车,为了拍视频博眼球,在市区主干道上翘头行驶,结果操作失误,直接撞上了路边的护栏。人当场摔成了重伤,颅内出血,在医院躺了三个月。虽然命保住了,但留下了终身残疾。不仅如此,因为他驾驶的是非法改装车辆,且无证驾驶,交警部门对他进行了行政处罚,他的家长还要赔偿被撞毁的公共设施。

“炸街”行为,轻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扰乱公共秩序,重则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证驾驶,可以处以15日以下拘留。追逐竞驶(也就是飙车),如果情节恶劣,构成危险驾驶罪,是要入刑的。

耍酷只是一时的,但一旦出事,轮椅和拐杖陪伴的可能是余生。真正的酷,不是你骑多快,而是你能安全地骑多远。

高墙内的忏悔——狱内未成年犯的警示

刚才我们讲的都是“案发前”和“案发时”,最后我想带大家看一看“案发后”。监狱系统有个未成年犯管教所(少管所),那里的孩子都未成年。我曾经和一个因为抢劫被关进去的17岁男孩聊过。他当时就是为了抢一个同学的200块钱生活费,把人打了一顿。他哭着跟我说:“叔叔,我以为大不了就是赔钱、挨顿训。我没想到,真的会坐牢。我妈每个月来看我,隔着玻璃哭,我现在连抱她一下都做不到。我好想回学校上课……”

大家要记住,法律对未成年人不是无底线纵容。青春确实需要张扬,但张扬不是放肆;朋友确实需要义气,但义气不是盲从;生活确实有诱惑,但诱惑背后往往就是陷阱。

你们现在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职业中专的同学,你们现在学习的是技术,是将来在社会上安身立命的根本;高中的同学,你们正在为了大学梦拼搏。不要让一时的冲动、一次的错误,把你这么多年的努力全部清零。法律,不是为了限制你的自由,而是为了保护你的自由。希望大家从今天起,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青年。让我们守住青春的底线,不越线、不逾矩,去迎接那个属于你的、真正精彩的未来!

(作者为临沂市经济学校法治副校长,山东省临沂监狱教育改造科副科长、二级警长 杜广安)


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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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修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