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浙江有色地勘集团被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19 16:47:19

近日,信用交通公示了对浙江有色地勘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浙江有色地勘集团”)行政处罚的决定。

违法事实:2026年4月13日16时50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在对S207秀洲至仙居公路海盐通元至澉浦段新建工程(疏港公路)施工1标开展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基桩自检检测机构浙江有色地勘集团提供的基桩检测影像记录中,以下时间段内显示的现场基桩检测人员均为陈某某——2025年11月12日9:19~11:43和13:43~14:43、2025年11月27日15:03~15:29、2025年12月3日10:01~11:02、2025年12月9日14:12~15:53,对应的检测报告编号为BG-2025-11-P04-002、BG-2025-11-P04-011、BG-2025-12-P04-001、BG-2025-12-P04-014。经查,陈某某的社保实际参保单位为浙江南和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2024年4月至2026年3月),检测报告实际检测人员非本公司人员,与报告签字人不符。涉嫌违反《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其行为涉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浙江有色地勘集团成立于1999年12月,前身是成立于1955年的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平行运行的浙江地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为浙江省自然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注册资本3.91亿元。

责任编辑:刘阿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