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法院联合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

地方法治 |  2026-06-23 01: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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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前的普法预热,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6月16日,邹城法院联合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

活动中,邹城法院与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分局工作人员先后实地走访了山东省东泰昌盛建材有限公司、邹城旺能利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邹城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现场查看环保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及环境隐患排查等情况,直观了解企业日常环保管理现状。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法院工作人员结合司法实践,对法典重点条款进行深入解读,引导企业树牢法治思维,从源头预防生态环境法律风险。

下一步,邹城法院将继续深化送法进企业活动,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贯彻始终,继续做好生态文明宣传普法工作,坚持主动作为、为企分忧,助力辖区内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讯员 李娜)

责任编辑:马文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