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江西井冈路桥集团安福分公司被罚30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22 10:52:49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江西吉安)了解到,6月2日,江西井冈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安福分公司(下称“江西井冈路桥集团安福分公司”)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吉安市安福县林业局。

内容显示,江西井冈路桥集团安福分公司的违法事实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安林罚决字(2025)第A008号。
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并参照《江西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对其罚款人民币30万元整并责令其在2027年6月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江西井冈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安福分公司成立于2018年,负责人刘冰。其母公司——江西井冈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7008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温伟。
责任编辑:李牧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