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期限内报送并公示这年年报,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广东分公司被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22 10:57:55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到,6月9日,航天长峰(600855.SH)旗下的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下称“航天长峰科技集团广东分公司”)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容显示,航天长峰科技集团广东分公司的主要违法事实为:经查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于2026年3月19日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州)提交并公示2024年年度报告,超过国家规定的2024年年度报告申报公示期限(2025年6月30日)。

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并公示2024年年度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应根据该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未按规定提交并公示年度报告的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从轻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越市监处罚〔2026〕247号。
此外,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违法失信信息栏,2025年7月8日,航天长峰科技集团广东分公司曾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作出决定机关(列入)为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成立于2009年,负责人赵凯。其母公司——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24841.3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佳,由航天长峰(600855.SH)全资持股。
责任编辑:李牧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