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源食品(广东)因盐焗猪肚头标注虚假生产日期被罚5000元

酒水食空 |  2026-06-22 15: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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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韶关市曲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鲜源食品(广东)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盐焗猪肚头”,被处以罚款5000元,涉案产品200包被依法没收,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6月18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韶曲市监处罚〔2026〕36号)显示,鲜源食品(广东)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盐焗猪肚头”产品存在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韶关市曲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涉案产品200包。

经调查认定,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韶关市曲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鲜源食品(广东)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盐焗猪肚头200包;罚款人民币5000元。

公开资料显示,鲜源食品(广东)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06-06,法定代表人为刘谋章,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221MADMH1P213,企业注册地址位于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消雪岭五队原制茶厂房自编3号厂房,所属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

责任编辑:李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