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车庄居工业园区土地租赁权拍卖公告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6-22 17:51:32原创
受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车庄居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日照天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7月3日9时30分通过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农村“三资”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公开现状拍卖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车庄居工业园区土地租赁权,共计59个标的,详情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展示时间及地点: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二、竞买手续办理
1.竞买人为中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参与竞买的请于2026年7月2日17时00分前联系日照天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报名材料[自然人报名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应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参加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农村“三资”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在“交易大厅”处,点击“平台入口--农村三资”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后,方可参加竞买。
3.参加竞买者应在2026年7月2日17时00分前将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以线上缴纳方式汇入指定账户(详见报名后生成的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以到账时间为准,打款人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需备注“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车庄居工业园区土地租赁权+地块号竞买保证金”)并经确认,才能取得竞买资格。未交纳保证金或未按时交纳的,不视为有效竞买人。竞买未成功者的保证金于成交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4.竞买人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后,请于2026年7月3日9时30分参加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举行的网络拍卖会。
三、特别提醒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当年度租赁费用,后续每年一付,第六至十年每年租金在前五年每年租赁费用基础上上涨1000元/亩/年,付款时间不得晚于上年度租赁期结束前一个月,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另行处置,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2.原承租人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
委托人、拍卖人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顺序相同的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表示买受的,以线下抽签方式决定买受人。
3.本标的土地租赁费为不含税价格,买受人承担相应的土地使用税等其他费用。买受人交纳租金后,委托人开具农村集体经济统一收款收据,如买受人要求开具税票,由买受人支付税金。
4.本次拍卖标的仅为土地租赁权,不包含地上附着物所有权和使用权。地上附着物为原承租人所有的,买受人需与原承租人协商一次性补偿或作价受让,否则不得无偿取得该附着物;若未明确约定,附着物所有权仍属原承租人,买受人仅取得标的物权利但不自动包含他人所有的地上附着物。
5.本标的场地内建筑物拆除、垃圾清运、场地平整等基础工作,由买受人负责,委托人不负责相关工作,场地水、电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6本标的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厂房及本有附着物的用途,地面的全部建筑物、设施设备由买受人负责维修维护,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如对本标的场地进行必要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建、环保部门的要求,需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否则委托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或终止合同,建设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合同期满后,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买受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如合同期满10日内不清除上述建筑物及附着物,则视为放弃其所有权与处置权,无偿归委托人所有,由委托人进行处置,买受人不得索要任何补偿。
8.合同期限内,如因国家政策或村居建设需要及不可抗力等原因,需终止租赁合同的,租赁经营合同自行终止履行,买受人应无条件配合,委托人应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进行折算租金,并将剩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如有相关补偿,土地赔偿款归委托人所有,买受人添置的附属物赔偿款归买受人所有,且买受人不得索要任何其他补偿。
9.合同期限内,本标的用途需符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如合同期间,因买受人经营行为产生的废水、废气、噪音等与本区域环保部门的要求不符或影响安全的,如产生的废弃物等买受人不及时清理大量堆积,或买受人拒不清理或清理不彻底,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责令整改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损失。委托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或终止合同。
10.合同期限内,买受人要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其他要求
1.买受人应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足额缴纳拍卖标的价款,逾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的规定执行。
因买受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未能按时签订租赁合同的,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买受人逾期未付的,拍卖人可以从其竞买保证金中抵扣佣金及损失;不足部分,有权继续向买受人追偿。
3.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买受人支付拍卖标的价款和拍卖佣金、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买未成功者的竞买保证金于成交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4.本次拍卖标的物质量、数量等以展示期间的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实地踏勘,本公告信息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介绍、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质量、品质、瑕疵等不做任何保证。
5.其他租赁事宜请在报名前自行向委托人咨询。
五、重要提示
本公告项下‘特别提醒’等条款,系委托人提出并提供的未来《租赁合同》之核心内容,其法律效力属于委托人与最终买受人,解释权属于委托人。拍卖人已尽合理审慎义务进行形式披露,但不对其公平性、合理性及可执行性承担任何担保或保证责任。竞买人应于拍卖前自行咨询并完全理解相关条款,独立判断商业及法律风险。
咨询电话:
委 托 人:13561914333(马书记)
拍卖公司:18063331035(刘经理)
报名地址:日照市岚山区万斛路南段日照人家东侧路北
日照天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2日
责任编辑:徐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