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500多万经济损失 ”,河南一平价小宾馆“橘子宾馆”被桔子酒店起诉“商标侵权”
热闻区 | 2026-06-22 19:18:01 原创
李家澍 周小涵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近日,河南平顶山市的冯女士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反映,她在当地经营的一家平价小宾馆“橘子宾馆”被知名品牌“桔子酒店”告上了法庭。
冯女士介绍,6月14日,她一次性收到三张法院传票,拆开后才知晓自己成了被告。原告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在起诉书中称,冯女士经营的 “橘子宾馆” 存在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品牌造成500多万元经济损失,要求其不得使用与“桔子”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和文字。

冯女士称,这家她自主装修和经营的“橘子宾馆”于2017年开业,是一家在安置小区开的平价小宾馆,定价约50-100元/晚。收到传票后,有代理方联系到冯女士,提出可以和解并要求赔付10万块钱,“因为是个福建莆田的电话,我也不知道对方的真实身份,就直接挂断了”。
冯女士介绍,原告主张的500余万元损失,是按照桔子酒店每晚约250元的房价标准核算得出,“但我们酒店最贵也就100块钱一晚,日常均价七八十块钱一晚”,冯女士对此难以认同。至于原告方是如何找到自己家宾馆的,冯女士则表示完全不知道:“没有任何征兆和提醒,我就直接收到了法院的三张传票”。

“我们这么小的一个店,怎么就造成不正当竞争了?”冯女士认为,两家酒店完全不在一个层次,目标人群也并不一样,并且自己挂牌的名称是“橘子宾馆”,和“桔子酒店”四字相差甚远。
冯女士还向记者透露,事发后她曾联系过平顶山市当地的一家桔子酒店,对方也坦言,两家门店的定价、装修风格、消费人群差异明显,消费者完全能够清晰区分,并不会产生混淆,谈不上不正当竞争。
记者了解到,本案定于6月25日开庭审理。目前冯女士称自己没有其他应对办法,只能按时出庭应诉。
6月22日,记者致电冯女士提供的起诉书上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对方表示具体起诉原因诉状书上写得很清楚,他们曾联系过被告人,但被告人拒绝沟通。此外,对方建议记者询问法院,多余信息不便透露。
记者致电华住会官方客服,工作人员表示旗下确有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其实际为桔子酒店,客服表示“‘橘子宾馆’的名称和旗下的酒店是不符的,并不涉及侵权。”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 周小涵 李家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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