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北大荒马铃薯全粉有限公司因违反税法规定被罚1.46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23 10:57:32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齐税稽三罚﹝2026﹞7号),黑龙江北大荒马铃薯全粉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14604.18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的信息,该公司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具体违法事实涉及该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该条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构成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作出上述罚款决定,处罚日期为2026年6月5日。此次罚款金额为1.460418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黑龙江北大荒马铃薯全粉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董事长为刘英辉,公司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企业主要从事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品生产以及豆类和薯类销售业务,是北大荒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责任编辑:李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