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职业举报”回归安全监督的本位——规范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的思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23 11:00:14

通讯员 李明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为弥补监管盲区、激发社会监督活力,我国建立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人人都是安全员”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然而,随着市场监管领域“职业打假”模式的泛化,一股以逐利为目的的“职业举报人”力量正悄然渗入安全生产领域。这一群体曾被视为市场秩序的“民间清道夫”,如今却在部分地区异化为消耗行政资源的“博弈者”。

这一现象值得高度警惕。实践中,部分地区的举报受理量呈井喷式增长,且高度集中于加油站、小型商超等场景。举报内容多聚焦于安全警示标志缺失、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不规范、物品定置管理不到位等形式要件,而对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关注甚少。部分地区基层执法人员被迫陷入“回复—复议—应诉”的闭环之中,宝贵的监管精力被无差别的“程序纠缠”所稀释。长此以往,不仅企业合规成本虚高,真正的高危风险点反而可能因监管视线的偏离而被掩盖。

安全生产领域的举报奖励制度,本意绝非制造“以举报为业”的灰色生意,而是旨在利用“知情人”的信息优势,精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构筑公共安全的防火墙。当逐利性举报开始泛滥,甚至出现诱导违规、恶意设局的苗头时,我们必须重构制度逻辑,让监督回归本位。

首先,要为企业筑牢“防火墙”。职业举报往往瞄准企业管理末梢的薄弱环节,应督促指导企业将合规管理前置,对照规范标准梳理高频风险点,强化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与规范操作能力。只有自身本质安全水平过硬,才能在面对不实举报时底气十足,将精力集中于防控实质性风险。

其次,要为执法装上“过滤器”。基层应急管理部门亟需提升分类处理模式。一方面,要加快制定标准化的举报处置规程,以程序的规范化压缩投机空间;另一方面,要建立恶意举报甄别与过滤机制,对缺乏事实依据、重复提交的举报审慎处理。对于违法情节轻微且及时整改的,应依法适用包容审慎监管措施,避免行政资源在无谓的程序空转中流失。

最后,要为制度校准“导航仪”。建议上级部门发挥顶层设计作用,借鉴市场监管部门经验,加快推动全国范围内举报数据的全量归集与关联分析,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历史轨迹及跨区域行为进行智能研判,对同一主体短期内发起的同质化举报实施系统预警。同时,动态优化奖励政策,将资金杠杆向“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倾斜,而对仅反映形式瑕疵的举报降低权重或不予奖励,从而引导社会力量真正投向安全生产的“深水区”与高风险领域。

安全生产是一场持久战,监管资源每一分都须用在刀刃上。对待职业举报,既不能因噎废食,也不能放任自流。唯有通过制度重塑、企业自强与执法精进,才能将这股逐利力量引导至守护公共安全的正确轨道,让每一次举报都成为消除隐患的警钟,而非消耗资源的空耗。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欢迎各界投稿,提供线索,包括文字、照片、短视频。泰安新闻素材请联系齐鲁晚报泰安融媒中心,热线电话:0538-6982110。)

责任编辑:赵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