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抓三天“空窗期”,不误农时巧执行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6-23 16:16:06原创

麦熟归仓,禾苗插秧。六月是鲁南地区夏收夏种最紧张的时节,农时转瞬即逝,抓不住就可能耽误一季收成。近日,郯城法院抢抓耕种“空窗期”,在不损害双方农户耕种利益的前提下,快速执结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返还案件,被当地群众传为司法为民的一段佳话。

刘某东是郯城县某村村民,早年和祖父母以家庭承包方式,分得村内1.5亩耕地。后来,刘某东因婚嫁将户口迁出本村,其祖父母将这块地交给叔父范某葵代为耕种,范某葵未经刘某东同意,私自把土地转租给同村村民王某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其未在迁入地取得新承包地,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旧受法律保护。刘某东多次讨要土地、索要土地占用费用均被拒绝,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5年9月,法院判决范某葵、王某露限期返还涉案土地,可判决生效后,二人拒不腾退。2026年5月,刘某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展开执行,然而此时,棘手的问题随之而来:早执行,地块内小麦尚未收割,强行清地会损毁即将成熟的小麦,直接造成被执行人经济损失;晚执行,一旦种下水稻,按照本地农耕规律无法二次移栽,刘某东将错过当年播种期,秋粮颗粒无收。一边是生效判决的司法权威,一边是农户耕种收成,执行法官深知,简单机械执行只会“办了案子、添了仇怨”。

承办法官没有直接下达强制执行通知,而是把“农时”作为办案第一考量,连续多日顶着烈日前往田间实地踏勘,走访村干部、种粮农户,摸清全村小麦收割、水稻插秧的准确时间。经摸排发现,当地小麦全部收割完毕、土地清理干净,到水稻机械进场插秧,中间仅有3天“空窗期”。这段时间土地上无青苗、无农资投入,是唯一能做到双方“零损失”的执行节点。

找准执行“黄金时间”后,执行团队立即开展“柔性”执行三步走:第一步释法明理暖心。单独约谈两名被执行人,讲明拒不履行判决会被罚款、拘留、纳入失信名单的法律后果,同时换位思考讲解失地农户的耕种刚需,打消其抵触心理。第二步基层联动见证。邀请村委会干部、村民代表全程参与,依托村委留存的土地原始边界记录,提前化解地界争议。第三步现场极速处置。正当涉案小麦全部收割入库,插秧设备尚未进场之时,执行人员携带土地测量工具准时抵达现场,拉起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对照原始土地台账精准丈量四至边界,当场宣读执行决定。在村干部、村民代表的共同见证下,涉案土地顺利交付,整个移交过程仅用25分钟。

顺利收回1.5亩承包地的申请人刘某东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连连道谢。被执行人王某露也坦言:“说实话,刚开始我担心会直接刨了我的庄稼。没想到法官专门来找我商量,给我留出了收麦子的时间。这样办,我心里服气。”围观的村民也纷纷点头:“既没耽误种地,也没糟蹋庄稼。法院这样办案,懂农时、通人情、合法理,没有人会不服!”(来源: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