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速全省第一!截至5月末,枣庄市各项存款余额达4471.73亿元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6-24 10:36:33原创

大众网记者 田甜 枣庄报道

6月23日,枣庄市金融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5月末,全市各项存款余额4471.73亿元,同比增长11.77%,居全省第1位,增速高于全省均值3.31个百分点。

枣庄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孙中礼,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枫,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涛,市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王森,枣庄金融监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隋民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孙中礼介绍说,今年以来,市财政部门和各有关金融单位锚定“强工兴产、转型发展”战略目标,紧扣“服务企业年”工作部署,深化金融创新服务,优化区域金融生态,全市金融总量稳步增长、结构持续优化、运行平稳有序,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金融支撑。

金融总量持续扩容,运行态势平稳向好。聚焦实体经济融资需求,开展金融直达基层加速跑活动,畅通政银企对接渠道,精准投放信贷资源,全市存贷款规模稳步增长。截至5月末,全市各项存款余额4471.73亿元,同比增长11.77%,居全省第1位,增速高于全省均值3.31个百分点。全市各项贷款余额3608.31亿元,同比增长10.46%,居全省第5位,增速高于全省均值2.56个百分点,贷款投放保持较快增长。其中,企业贷款余额2301.08亿元,同比增长17.47%,高于全部贷款增速7.01个百分点;前5个月企业贷款新增228.48亿元,较去年同期多增55.91亿元,企业信贷得到有力保障。

行业质效稳步提升,金融机构运行稳健。持续优化金融行业发展环境,引导辖区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升级综合服务,银行业盈利水平稳步提升,保险业风险保障作用充分释放。截至5月末,银行业经营收益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全市银行利息净收入38.77亿元,同比增长15.1%,居全省第2位;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63亿元,同比增长29.13%,居全省第4位。两项净收入合计42.4亿元,同比增长16.18%,居全省第3位。保险服务覆盖面与保障质量同步提升,全市实现保费收入65.81亿元,同比增长6.52%,居全省第6位。其中,财险公司保费收入22.81亿元,同比增长3.37%,居全省第5位;寿险公司保费收入43亿元,同比增长8.27%,居全省第5位。全市保险业承担各类风险保障6.87万亿元;赔付支出23.4亿元,同比增长8.32%。

融资成本持续下降,金融服务精准赋能。扎实推进金融让利实体工作,统筹信贷、债券、担保、转贷等多元工具协同发力,不断压降企业综合融资费率,推动政府性担保降费增效,激发市场主体发展动能。截至5月末,全市存量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89%、同比下降0.16个百分点,其中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12%、同比下降0.14个百分点。全市存量境内债券平均利率3.70%,其中2026年新发行债券平均利率仅为3.09%,债券融资成本优势凸显。新增担保业务157笔,新增担保业务总额3.98亿元;在保业务493笔、在保余额10.14亿元;业务平均担保费率降至0.77%,为小微企业降费让利440.32万元,带动新增融资担保业务平均贷款利率下降至4.14%。市应急转贷基金提供转贷服务86家次,转贷服务总额16.36亿元,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630余万元。

资本运作提质提速,直接融资扩容增效。全力拓宽多元融资路径,联动债券发行、基金投资等双向赋能,加速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助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特色产品债券持续扩容,截至5月末,全市企业累计发行科创债4支,绿色公司债2支,绿色金融债1支;19家企业共发行境内外债券51支,余额256.72亿元。引导基金做优做强,截至5月末,全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及参股子基金达23支、总规模238亿元,通过母基金直投、子基金参股、社会资本协同跟投等多种模式,累计投资市内优质项目47个,投资总额40.55亿元。

下一步,全市财政金融系统将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项工作部署,主动担当、实干争先,聚力扩大信贷投放、持续降低融资成本、深耕实体经济服务,不断拓宽企业多元融资渠道,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效能,为加快建设“资源型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引领市”提供坚实支撑。

新闻伴读

发布会现场问答实录

记者:小微企业是稳增长、保就业、惠民生的重要市场主体,也是我市“服务企业年”的重点服务对象。请问枣庄金融监管分局,在“服务企业年”中围绕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推出了哪些针对性服务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隋民:今年以来,枣庄金融监管分局紧扣枣庄市委市人民政府“服务企业年”部署,立足监管职能定位,指导全市银行机构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点堵点,持续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获得感、满意度。

一是坚持统筹引领,筑牢普惠小微供给保障。开展“金融服务企业年”专项行动,编制《枣庄市金融惠企政策手册》《惠企金融产品服务名录》,让企业“找得到、用得上”适配金融产品。指导银行机构科学制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信贷计划,综合运用监测通报、现场督导等监管措施,持续推动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扩面增量。截至5月末,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加53.08亿元,同比增长20.94%,有贷户数较年初增加4098户。

二是深化机制联动,畅通银企精准对接渠道。依托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纵深推进“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对重点名录企业实现走访全覆盖。截至5月末,各区(市)累计走访企业12.80万余户次,为2.56万户企业发放贷款355.54亿元。联合市发改部门持续深化“联合会诊”工作机制,重点破解小微企业缺抵押、缺增信难题。

三是坚持赋能降本,持续优化小微融资生态。指导银行机构积极开发和推广信用类贷款产品,持续扩大信用贷款投放规模,全市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307.71亿元,同比增长34.18%。严格规范普惠小微企业融资定价,督导银行机构落实利率优惠、费用减免等惠企举措,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降至3.68%,较年初下降0.15个百分点,实现连续四年稳步下行。

下一步,枣庄金融监管分局将持续深化“服务企业年”工作部署,持续优服务、强保障、防风险,推动更多金融资源精准滴灌小微企业,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金融力量。

记者:当前各类非法集资隐蔽性、迷惑性越来越强,不少群众容易落入投资陷阱。请问非法集资主要有哪些典型伪装套路?普通市民如何快速辨别、主动规避?

刘涛:当前,非法集资主要有以下四种常见套路,层层包装迷惑社会公众。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识别非法集资,要牢记“四看三思等一夜”法。“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等一夜”,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投资理财务必选择银行、保险、证券等正规持牌金融机构,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记者: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在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中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徐枫: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频发,案件涉及人数、资金、地域不断扩大,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市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工作目标,全力打击防范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健全工作机制。提请市委、市人民政府制定下发《枣庄市推进涉众型经济犯罪防控处置维稳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22个市直单位组建的工作协调机制,两名市级领导担任召集人。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打击非法集资机制建设,制定下发了《全市公安机关打击防范非法集资等涉众型违法犯罪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实现市局主导、大队主战、派出所主防的工作机制。坚持严打态势。自2024年6月起,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聚焦群众关心的重点案件实行专人包案、定期结案。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共立查非法集资案件43起、移送起诉5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4人,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强化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在全市建设防范涉众犯罪宣传广场6个,建成“示范社区”28个。针对非法集资投资受损人60岁以上占比65.3%,女性占比67.4%的特点,我们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宣传班8期次,分别为全市银行业和保险业组织开展宣讲活动2次,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和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实现了我市非法集资原发案件数、涉案金额数、投资参与人数逐年下降的工作目标。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持续深入打击非法集资,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稳定贡献公安力量。

记者:当前我市持续优化金融运行环境,群众投资理财需求旺盛,各类涉金融风险隐患随之增多。请问市财政局近年来在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刘涛: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决策部署,坚持系统治理、源头防控、打防并举,构建上下联动配合、部门协同发力、行刑高效衔接的防非打非工作体系,稳妥处置非法集资风险,切实守护群众财产安全、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调整建立市、区(市)两级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小组工作机制,并下设防非、打非两个工作组,明确防非打非牵头部门、金融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强化全链条治理体系建设,确保防非打非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对重点风险实行会商研判机制,牵头组织公安、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属地区(市)联合分析研判,明确处置思路、细化工作措施,推动重点风险稳妥有序化解。

强化风险排查,抓好打击处置。结合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等安排部署,组织各区(市)拓展一线排查人员队伍,吸收网格员、金融机构员工、社区工作者等力量,对辖区内重点风险区域进行地毯式摸排,对投资、养老、黄金等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排查整治,累计摸排企业主体2300余家,发现风险线索28条。对摸排发现、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的涉非风险线索,及时采取执法检查、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等行政处置措施,做到打早打小、稳妥处置。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能力。线上组建“枣说枣好”创作团队,联动政务新媒体、百万粉丝博主等,依托主流平台开展“进圈入群”精准传播。线下建立“社区工作者+网格员+金融协理员”联动机制,借助“夜校”公开课深入基层宣讲;联合金融机构、公交公司选取多条公交线路作为宣传专线,打造“流动金融课堂”,全方位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同时,抓住岁末年初、6月防非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进广场、进社区、进商超、进集市等“七进”宣传活动,现场以案说法、以案示警,向群众讲好防非故事。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以来,全市累计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2300余场,覆盖群众37万余人次。

责任编辑:王焕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