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建筑四公司承继的这一资质被住建部撤销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24 14:53:53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政务公开栏获悉,6月23日,该栏公示了建督撤字〔2026〕211号文件,所涉企业为中交建筑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交建筑四公司”)。

内容显示,2024年12月,该单位吸收合并中交四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并承继中交四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的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经核查,中交四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所使用的代表工程业绩“国家高速公路银百线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AL-C05跷溪河隧道工程”不属实,中交四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行为。

住建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6〕75号),该单位签收后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经研究,住建部不予采纳该陈述意见。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住建部决定撤销中交建筑四公司承继自中交四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的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