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个名额!山东2026公费农科生政策出炉→
烟海e家 2026-06-24 16:33:56
近日,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26〕5号)。今年,山东将继续为基层定向培养85名公费农科生,录取考生不仅享受“两免一补”待遇,毕业后还将直接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一起来看→
关于做好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
鲁农科教字〔2026〕5号
各市党委组织部、编办,各市农业农村局、教育(教体)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农科技字〔2018〕11号)精神,现就做好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工作通知如下(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简称公费农科生)。
一、招生计划与培养学校
在县级有关部门提报需求计划、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市级有关部门审核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基础上,2026年省里确定为全省11个市的22个县(市、区)定向培养85名公费农科生。培养任务由山东农业大学和青岛农业大学承担,招生专业包括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农林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水利水电工程等9个本科专业。具体培养学校及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1。
二、招生对象与招生程序
凡热爱“三农”事业,毕业后志愿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长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具备高考报名条件的山东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公费农科生。具体招录条件、招生录取办法按《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6年公费生与文物全科人才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6〕22号)执行。
三、签订培养协议
录取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将《录取通知书》寄送给录取为公费农科生的考生。考生取得《录取通知书》后,在报到入学前需与定向就业县(市、区)有关部门签订公费教育协议书(协议书样式见附件2)。公费教育协议书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印制并寄送公费农科生定向就业市农业农村局,各定向就业市农业农村局要会同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及时组织定向就业县(市、区)有关部门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备用。各定向就业市农业农村局要于8月15日前,会同有关部门集中组织已被录取的公费农科生,现场选择定向就业县(市、区),每个专业按照高考分数高低由已被录取的公费农科生本人及父母或直系亲属自主选择。录取为公费农科生的考生及其父母或直系亲属选择定向就业县(市、区)后,当场在经定向就业县(市、区)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部门签字盖章的公费教育协议书上签字捺印。未按规定签订培养协议者,视为放弃2026年普通高校入学资格。公费教育协议书由考生携带到培养学校报到,经培养学校复查合格并签字盖章后,考生正式录取为公费农科生。公费教育协议书一式九份,培养学校、公费农科生各执一份,定向就业县(市、区)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部门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公费农科生个人档案,省农业农村厅、定向就业市农业农村局各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培养费用与就业待遇
经培养学校正式录取的公费农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拨付高校。其中生活补助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学校按每人每月(共10个月,寒暑假除外)400元标准足额发放给公费农科生。优秀公费农科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
公费农科生按期毕业后,定向就业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组织公费农科生与定向县域内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在需求岗位内进行双向选择,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合同期为5年。合同期满,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公费农科生应认真履行公费教育协议书。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农科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违约者退还的公共教育费用和交纳的违约金。
五、有关要求
开展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是加强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迫切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加强政策宣传,切实把公费农科生相关政策向高中阶段学校、师生讲清讲透,积极引导和支持优秀高中阶段毕业生报考公费农科生。完善工作机制,依据《山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招生录取、协议签订及后续入职就业等各个环节、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提升培育质量,聚焦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强省建设目标,立足乡镇农技推广岗位需求,积极探索定向农科生培养新路径,健全高校、地方政府与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加强对公费农科生的全过程管理和跟踪评价。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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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