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
烟台人大 2026-06-24 18:00:41
6月24日上午,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东山宾馆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永信,副主任潘士友、刘森、李胜刚、陈洪军,秘书长王玉琪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李金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胜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西超等列席会议。于永信、潘士友分别主持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烟台市电梯安全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烟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正草案)》的说明,市政府关于《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关于烟台市2025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烟台市2025年政府债务监督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提请人事任免案。

▲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
经过审议,会议对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评议,表决通过了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人事任免案和其他事项。于永信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对《烟台市电梯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作进一步修改,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表决;对《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责任编辑:赵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