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洋航务集团被罚:船舶、海上设施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25 10:30:01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监管信息公开栏获悉,6月17日,连洋航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连洋航务集团”)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是洋山港海事局。

内容显示,连洋航务集团所涉案由是: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2026版)。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对连洋航务集团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1102000121-1-1。

此外,在今年1月13日,连洋航务集团还曾因“船舶从事作业活动,未按照规定将有关情况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被洋山港海事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5]01102000476-1-1。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显示,连洋航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7562.6293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徐一友,大股东为上海津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