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公布对北京市房山区精神病医院的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过度检查、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房山区精神病医院被处罚款349452.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