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七部门印发化工园区认定办法 有这些新变化→

大众新闻 付玉婷   2026-06-25 16:30:49原创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进一步规范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推动省人民政府关于化工园区“减二增一”等政策落地。办法自今年7月25日起施行。

据介绍,《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已实施多年,为全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提供了实践遵循。2025年,工信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化工园区规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5〕317号),要求各地对省级化工园区认定办法进行修订,并提出具体修订意见。与此同时,《山东省化工园区扩区调区管理办法》创新性提出化工园区“减二增一”等政策措施。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解决新旧政策衔接问题,引导新设园区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亟需对原认定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本次修订,一是整合政策体系。我省原有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分为综合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两个认定标准,政策体系相对分散。此次修订将两类标准整合统一,并明确了园区认定与后续管理、扩区调区等政策衔接关系,形成闭环

二是明确增设情形。对省人民政府“减二增一”政策含义进行了明确,要求设区的市压减2个园区后方可申请增设1个园区。对于省委、省人民政府重点推进、拟纳入国家产业规划布局的重大石化化工项目,其选址区域可认定为就近化工园区的片区。

与原办法相比,此次修订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等省有关部门职责进行了细化分工,进一步理顺园区认定审核工作机制。

按照新办法,原评分模式被调整为关键事项否决制,明确化工园区在选址布局、安全环保、规划编制等方面须同时满足所有刚性条件,并列出了化工园区选址负面清单。

(大众新闻记者 付玉婷)

责任编辑:韩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