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无毒 向阳而生 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开展禁毒宣传

地方法治 |  2026-06-25 18: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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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工作部署、筑牢全民禁毒防线,近日,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公安分局、青岛大学、金家岭街道、区疾控中心,走进大学校园,共同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这些‘奶茶粉’‘跳跳糖’‘饼干’看着跟超市里卖的没两样,咱们普通人怎么分得清是不是毒品?”展台前,面对同学们的提问,检察干警拿起仿真模型打起比方:“毒品披着‘日常零食’的马甲,就是为了卸下咱们的心理防线。但记住三条‘铁律’:一辨价格,伪装毒品和真正商品价格悬殊,二查包装标识是否齐全,三看流通渠道是否正规。牢记不贪便宜、不猎奇、不盲从,‘伪装者’自然无处遁形。”一番大白话讲解,引得同学们频频点头,现场拍照记录学习的热度居高不下。

干警结合近期新型毒品案件点明,毒贩把毒品包装成“网红零食”“茶包”“速溶饮料”,实则是模糊“违法”与“日常”边界的心理战,再三强调“涉毒即违法、违法必追责”的法律红线。

针对近年来在青年群体中易发多发的药物滥用问题,向学生展示依托咪酯、右美沙芬等麻精药品检测试剂,“很多孩子以为‘是药就能吃’‘别人给的提神小药丸没事’,这正是毒贩设下的认知陷阱。”检察干警结合真实案例,拆解“笑气”“上头电子烟”等新型致瘾套路,梳理新列管麻精药品目录,明确“不试第一口、不碰未知物、不替人带东西”的底线。不少同学体验后感慨,以前觉得毒品离自己很远,今天才知道它可能就藏在一次“不好意思拒绝”或一次“尝鲜”里,这堂“防身课”实在又有用。

青春不该被“伪装”绑架,人生更容不得“试错”。禁毒从来不仅是刑事打击,更应是贴近日常的生命守护。下步,崂山区检察院将持续推动法治宣传场景化、专业化、长效化,愿每一位青少年都能擦亮双眼、守住底线,在无毒的阳光下,奔赴属于自己的滚烫人生。

什么是麻精药品?

麻精药品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统称。其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凡是在包装盒上印有“麻”或“精神药品”的标志,则为麻精药品。

麻醉药品: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常用的有阿片、吗啡、哌替啶、布桂嗪、复方樟脑酊等。

精神药品: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根据人体对精神药品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我国法律采取概括加列举的方式对毒品进行定义,具体包括《麻醉药品品种目录》《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和《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所列管的123种麻醉药品、162种精神药品和174种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及整类列管的芬太尼类物质和合成大麻素类物质。

您或家人需要使用麻精药品时,一定要遵循医生的处方用药,不能私下滥用。

(崂山检察)

责任编辑: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