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守护 | “黑飞”!两人被罚!
地方法治 | 2026-06-25 18: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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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无人机技术快速发展,其应用已广泛覆盖物流、农业、航拍等多个领域。然而,近期菏泽市连续出现多起无人机违规飞行事件,引发社会关注。近日,菏泽市公安局鲁西新区分局依法查处两起无人机"黑飞"案件,现予以通报。

案件一:
6月22日,佃户屯派出所民警查获一起无人机违规飞行事件。违法人员韩某在未办理飞行报备手续的情况下,于牡丹南路恒盛大市场附近管制空域内操控微型民用无人机进行飞行作业。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其立即停飞,并处以500元行政处罚。
案件二:
近日,陈集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线索,核查发现房某在陈集镇国华路与陈集村委北路交汇处管制空域内操控无人机飞行,且未履行法定报备程序。依据相关法规,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责令停飞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普法提示】无人机"黑飞"界定
"黑飞"系指违反国家空域管理、航空安全及治安管理规定的无人机飞行行为,主要包括:未实名登记、无资质操作、未报备飞行、侵入禁飞区、违反飞行限高限域要求及使用非认证设备等情况。
【安全警示】违规飞行风险
航空安全风险:无人机进入管制空域可能干扰正常航空运行秩序,威胁空中交通安全;公共安全隐患:未经规范操作的无人机易发生坠落、碰撞等事故,对人身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真高120米以上空域属管制空域,任何单位或个人操控无人机飞行均须提前履行报备审批手续。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用户:应严格遵守飞行管理规定,增强安全意识,共同维护低空飞行安全秩序。
( 菏泽鲁西新区公安分局 )
责任编辑:马文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