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600万元的加油站,建成即被责令拆除,官方通报:相关责任人已被追责,加油站法定代表人父亲为获审批,买卖伪造证件,法院已判决

社会与法 |  2026-06-25 1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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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针对媒体报道“投资600万元的加油站,建成即被‘责令限期拆除’”的情况,我县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纪委、政法、自然资源局、谷堆乡政府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经调查,加油站存在未批先建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已于2024年7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加油站法定代表人高某父亲为获取审批,买卖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县法院已于2025年4月依法进行判决。下一步,我县将根据核查情况依法依规处置。

感谢媒体和网民朋友的监督与关注。此前报道

2021年,河南商人张成(化名)响应河南省政府号召,在淮滨县谷堆乡朱湾村投资建设加油站。项目历经县商务局公示、信阳市商务局批准,并获得了乡政府、国土所、规划部门等多方出具的“建设用地”证明。

但加油站刚建成,淮滨县自然资源局一纸处罚决定书送达:非法占地,责令限期拆除。

同一块地,乡镇相关部门说是“建设用地”,但县自然资源局认定为“耕地”。张成对职能部门各执一词的说法很无奈,自己为建加油站投资了600万元,如今已荒废两年,“迫切需要一个准确的定性。”

责任编辑:陈修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