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班在青岛举办
点睛·16市 | 2026-06-25 18:05:50 原创
张晓帆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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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至25日,2026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班在青岛举办。本次培训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联合主办,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承办,来自生态环境部门和法院系统的近300人参加了培训。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主要负责同志,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田心则,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福栋,青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季成涛,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雷出席了开班仪式。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首席科学家於方主持开班仪式。
本次培训立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重要节点,围绕法典解读、新环境污染司法解释解读、生态损害鉴定评估等重点内容授课,组织各地交流典型办案经验,并赴青岛市张村河城市景观公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地开展现场教学。
作为本次全国培训承办城市,青岛立足滨海海洋城市独特生态禀赋,聚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设、案件办理和生态修复三大关键环节深耕突破,全面建成由1个实施方案、7项配套制度、1个专家库组成的“1+7+1”运行体系。全省率先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常态化筛查方案》,线索启动调查率达到100%。分类打造综合型、补植复绿型、水生态修复型等多种类型修复基地,在全省率先实现基地建设区市全覆盖。获批生态环境部陆海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层联系点。黄岛区山体破坏案入选全国典型磋商案例,黄海船舶污染事故案入选全国十大典型案例,为全国涉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提供了“青岛方案”。
(大众新闻记者 张晓帆)
责任编辑:籍雅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