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潍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

政通海右 |  2026-06-25 17: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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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山东省潍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征地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鲁政字〔2026〕93号

山东省水利厅:

你厅《关于提请批复〈山东省潍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请示》(鲁水呈字〔2026〕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东省潍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二、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5号)规定,优化移民安置方案,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做好项目占地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尽量减少占地规模,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和移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及项目区社会和谐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5日

责任编辑:韩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