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法一线·听基层新声】贯通调诉理赔全链条 打造道交审判“快车道”——枣庄市薛城区法院邹坞法庭提升道交解纷质效

地方法治 |  2026-06-25 22:18:03 原创

陈俊如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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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多发,且往往交织用工、保险等多重法律关系,化解难度不断加大。近年来,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邹坞法庭依托“道交一体化”平台,推动审判与调解协同发力,探索形成“调诉一体、繁简分流、府院联动、一站通办”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在复杂争议中厘清责任、统一尺度、加速解纷,有效提升道交纠纷化解质效。


把案件“审清楚”

在复杂纠纷中厘清责任边界

一个春日傍晚,薛城区海河西路,意外突然发生。当时,快递员孙某正沿街派送快递,将三轮车停在鲜花店路旁的非机动车道内。不过两三分钟,突然传来“嘭”的一声闷响,只见一辆电动自行车倒在他的三轮车后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谢某倒地不起。

谢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撞上停放的三轮车,因伤势过重,最终抢救无效死亡。事后,交警部门认定,谢某醉酒驾驶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孙某将车辆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内的行为,也构成事故发生原因之一,孙某承担次要责任。但当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争议迅速延伸。

“我是在送快递过程中出的事,应当由公司负责。”孙某认为。而快递公司则否认劳动关系,主张双方只是承揽关系。

面对争议,承办法官梁苗坚持从事实出发,一步步还原真实关系。通过派件费用表、微信群考核记录、监管部门证明等多项证据相互印证,法院最终认定,快递公司与孙某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孙某的行为属于执行职务,从而确定由快递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快递公司投保雇主责任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相关保险公司应予赔偿。

层层推进之下,案件的责任链条被完整厘清。“类似案件的关键,在于穿透形式,看清实质。”梁苗说,该案通过证据链的严密构建,厘清了责任归属,为同类案件确立了裁判思路。

把标准“立起来”

在公正裁判中回应现实争议

如果说前一案件聚焦的是“人”的责任,那么另一案件则将目光落在“物”的价值之上。

2025年8月15日,薛城区张范街道一家汽车4S店院内,曹某驾驶刚提的新车准备从店内驶出,因操作失误,接连撞上院内道路两侧停放的一辆试驾车以及两辆尚未出售的商品车。短短瞬间,四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曹某承担全部责任。

除了车辆维修费用,是否要赔偿车辆“贬值损失”?争议随之而来。曹某及其新车承保保险公司均认为贬值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不应赔偿。而汽车销售公司则认为商品车一旦受损,即便修复也无法按新车价格出售,其损失真实存在。

围绕这一问题,法院作出了区分判断。对于两辆未售商品车,法院认为,其核心价值在于“商品属性”所对应的交换价值。事故导致结构受损,即使修复,也不可避免影响交易价格,这种损失属于侵权行为对财产价值的直接侵害,应予赔偿。而对于试驾车,由于已登记上牌并投入使用,其性质已转变为使用车辆,汽车销售公司未能证明存在超出维修费用之外的重大、必然贬值损失,相关主张不予支持。

“裁判不仅是解决纠纷、回应合理诉求,还要督促各方主体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交易安全与市场秩序的良性发展。”承办法官李洋表示,面对新类型争议,需要在法律框架内作出更具解释力的判断。该判决不仅解决了个案争议,也在规则层面明确区分商品车与使用车辆在贬值损失上的不同认定标准。


把纠纷“快化解”

在简案速办中解决民生急需

不同于“繁案精审”,一些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则需要跑出解纷“加速度”。在邹坞法庭办理的一起交通事故纠纷中,李某驾驶轻型栏板货车与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孙某发生碰撞。经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孙某在事故中受伤,其因持续治疗支出增加、收入中断,生活陷入困境。事故发生后,双方及保险公司围绕赔偿款数额、支付方式、垫付款返还等问题发生较大分歧,最终诉到法院。对急需用钱治病、维持生活的孙某来说,对可能面临的一审、二审甚至执行程序,显然“等不起”。

案件在邹坞法庭立案后,第一时间被转入先行调解。法官全程把关、调解员协同跟进,向各方当事人释明交强险理赔规则和人身及财产损失法定赔偿标准,并围绕症结问题逐一沟通。针对分歧焦点,法官和调解员量身设计出“拆分支付、定向打款”方案,既保障孙某尽快拿到赔偿,又明确垫付款返还路径,兼顾了各方利益。

经过调解,三方当日便达成一致意见。赔偿款随即支付到位,孙某及时拿到救急资金,李某垫付款也顺利返还,纠纷一次性化解。


2025年7月,邹坞法庭与保险公司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在法庭设立“诉讼调解工作站”,法官、调解员、保险理赔员每周固定时间开展驻点服务,提供调解、理赔一站式服务。并且,邹坞法庭还以调解中心为枢纽,联动交警、司法行政部门及保险机构等力量,推动形成顺畅的解纷链条。

2025年,邹坞法庭共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516件,结案513件,调撤307件,调撤率达59.84%。调解、审判与理赔高效衔接,贯通前端与末端的解纷链条持续优化,一条流程更顺、标准更明、效率更高的解纷“快车道”,正在邹坞法庭持续提速运行。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记者 陈俊如)

责任编辑:陈俊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