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日照新闻网 2026-06-26 15:36:21
日照日报/日照新闻网讯 近日,生态环境部对2015—2025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日照市生态环境局日照经开区分局名列其中。该局办理的“山东省日照市袁某等人非法倾倒化工废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凭借规范的办案流程、科学的损害评估和高效的修复执行,入选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关键一环,其核心在于践行“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倒逼排污主体承担修复与赔偿责任。自改革启动以来,日照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这一理念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持续优化办案机制,统筹推进改革落地见效。
在具体实践中,该局主动破题、敢为人先。一方面,成功入选省生态环境厅首批“发展新质生产力 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改革创新“揭榜挂帅”试点单位,抢占制度创新先机;另一方面,牵头建立刑事案件损害赔偿与公安部门联动机制,有效打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堵点,其核心做法获全省转发推广,为同类地区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此次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既是对该局过去十年改革探索的充分肯定,也为下一步深化赔偿实践、建设美丽日照注入了新动力。(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牟艳霞 通讯员 林欣 报道)
责任编辑:刘源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