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人民法院与惠民县人民政府联合出台《关于规范和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的通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地方法治 |  2026-06-27 18: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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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近日,惠民县人民法院与惠民县人民政府联合出台《关于规范和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机制开创全市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制度先河,旨在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头雁”效应,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对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应当出庭的情形、出庭应诉的要求及机制保障等做了详细规定。《通知》明确,法院与司法局协同联动,法院在向被诉行政机关送达应诉通知书时一并告知出庭要求,并提前沟通负责人出庭事宜,法院每月向司法局同步当月开庭信息,司法局对未及时确定出庭应诉负责人的行政机关进行提醒督促。双方每月对行政机关应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建立明细台账;对无故不出庭的行政机关及主要负责人,司法局严格按照规定予以通报或约谈。

《通知》要求出庭应诉负责人提前熟悉案情,针对争议焦点组织制定应诉和化解行政争议预案;庭审中法官通过询问、提示引导出庭应诉负责人就被诉行政行为事实证据、法定程序等发表意见;庭后推动出庭应诉负责人积极参与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同时,《通知》强调加强应诉能力建设,常态化组织应诉培训和庭审观摩,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能力。    

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深入推进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切实加强行政与司法有效衔接,彰显正职负责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职责优势,全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何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