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禁毒零容忍——淄博淄川区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毒品犯罪案件

地方法治 |  2026-06-27 18:27:42

王均生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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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严厉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坚决遏制毒品滋生蔓延,筑牢辖区禁毒安全防线,在第39个“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淄博淄川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两起贩卖、运输毒品案件,并对两名被告人当庭宣判,以严厉司法震慑彰显禁毒决心。

法院审理查明,两名被告人均存在明知是毒品仍予以贩卖、运输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群众身心健康与社会治安稳定。其中,被告人张某获取冰毒用于自身吸食后,在青岛市某区向淄川籍居民王某贩卖冰毒0.8克,非法获利人民币2600元。被告人金某跨省实施毒品犯罪,在河南省濮阳市以人民币6000元价格购入冰毒3克后,先后跨区域贩卖牟利:在济南市某区向满某贩卖冰毒1克,收取毒资人民币2000元;在淄博市淄川区SM广场向孙某贩卖冰毒0.5克,收取毒资人民币2000元。

庭审中,法庭严格查明案件事实、证据链条,全面厘清两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涉案数额及刑事责任。结合二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具体犯罪情节等综合因素,淄川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金某曾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本次犯罪处于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前后两罪合并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

毒品犯罪严重侵蚀社会肌体、危害公共安全、败坏社会风气。此次国际禁毒日前集中开庭、当庭宣判,充分彰显了淄川法院对毒品犯罪零容忍、严打击的坚定立场,有力震慑了涉毒违法犯罪嚣张气焰。下一步,淄川法院将持续保持禁毒高压态势,从严从快惩处各类涉毒犯罪,切实发挥刑罚惩戒震慑作用。同时,依托审判职能延伸开展常态化禁毒普法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识毒、防毒、拒毒,营造全民禁毒的浓厚氛围,全力筑牢社会平安法治防线。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记者 王均生 通讯员 孙文骁)

责任编辑:王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