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国等人犯罪团伙已被海阳警方立案侦查,受害人速报案!
海阳公安局 2026-06-29 07:38:58
李某国、于某、宋某东被立案侦查!
速登记报案
李某国、于某、宋某东等人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已被海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国纠集于某、宋某东等人形成犯罪团伙,在海阳市范围内从事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即日起,凡遭受该犯罪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和知情人,均可通过电话、信件、来访等形式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由专人受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受害人和证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或提供犯罪嫌疑人藏匿线索,公安机关根据此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举报截止时间至2026年7月31日。
公安机关正告曾参加过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活动的涉案人员,要认清形势,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应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代违法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对投案自首和检举立功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举报地址:海阳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举报邮箱:hygaxz@163.com
邮寄地址:山东省海阳市济南路88号海阳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联系电话: 17605351675吴警官
海阳市公安局
2026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王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