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忽悠老人、肉夹馍“表里不一”!淄博这些店被实名曝光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刘文思   2026-06-29 17:58:42原创

烘焙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虚假、夸大宣传……近日,淄博市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十批)公布,旨在全面提升社会公众食品安全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

张店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张店区隆木食品百货商行虚假商业宣传案

2026年5月15日,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对张店区隆木食品百货商行作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6年3月31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通过现场组织老年人听课并播放PPT演示文稿的方式,向老年人宣传“在抗炎、抗肿瘤、抗衰老等方面有强大的药理活性,延缓衰老”等医疗功效,混淆保健食品和灵芝成分的功能和作用,将其销售的保健食品“灵芝孢子油维生素E软胶囊”宣传为具有医疗功效的产品,做违反科学常识、无法科学证明的宣传,达到促进购买的目的,且存在虚假、夸大的情况。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张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桓台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桓台县潼关脆皮肉夹馍店在外卖平台未如实公示菜品主要原料名称案

2026年4月24日,桓台县市场监管局对桓台县潼关脆皮肉夹馍店在外卖平台未如实公示菜品主要原料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6年3月27日,桓台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美团外卖平台销售的菜品“瘦肉烤肠”公示的原料信息与原料产品标签标注信息不一致。桓台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后续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当事人在美团外卖平台销售的菜品“瘦肉烤肠”公示的原料信息与原料产品标签标注信息仍旧不一致。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桓台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高青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高青县柿子烘焙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经营食品案

2026年5月6日,高青县市场监管局对高青县柿子烘焙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经营的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原料、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6年3月31日,高青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店内后厨烘焙间货架上发现摆放有蛋糕预拌粉、奇亚籽杂粮预拌粉等8种产品,数量8袋。上述产品均已开封超过保质期限,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扣押。经核查,高青县柿子烘焙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制作糕点进行售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沂源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沂源县派乐汉堡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案

2026年4月2日,沂源县市场监管局对沂源县派乐汉堡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食品原料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6年1月20日,根据投诉,沂源县市场监管局对沂源县派乐汉堡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饿了么”平台上销售的芝士牛肉堡使用的汉堡胚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沂源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高新区木森熟食店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

2026年5月20日,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淄博高新区木森熟食店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6年4月20日,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淄博高新区木森熟食店开展日常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网络经营),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其现场加工制售的“千叶豆腐”加工过程为千叶豆腐焯水后,在常温条件下,再配以圆葱、香菜、加入调料后凉拌而成,属于冷食类,当事人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经营项目,销售冷食的行为属于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刘文思)

责任编辑:张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