芊荷药业子公司因虚假宣传被罚1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29 16:10:03
近期,信用中国平台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亳州市芊荷药业有限公司子公司浙江芊荷营养科技有限公司因在广告中对食品质量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被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

据公示信息,浙江芊荷营养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6月10日,注册地位于杭州市萧山区,法定代表人为童培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杭萧市监处罚﹝2026﹞953号。
浙江芊荷营养科技有限公司在销售的普通预包装食品页面,在广告中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容易误导消费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属于发布引人误导的虚假广告。
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积极配合本局调查,主动提供相关材料和销售数据,且及时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比照《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第(三)项,《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九条第(二)项、第(四)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处罚款10000元。
据天眼查显示,浙江芊荷营养科技有限公司是亳州市芊荷药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此前报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42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结果。其中,抖音“浙江省中医院养生茶旗舰店”售卖的荷叶金银花茯苓饮(代用茶)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该店铺经营者为亳州市芊荷药业有限公司,产品标称由芊荷(安徽)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

责任编辑:张洁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