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山东复圣化工被行政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29 16:52:26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处罚公示栏获悉,6月26日,山东复圣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复圣化工”)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宁阳县应急管理局。

内容显示,山东复圣化工的违法事实是: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对此,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114号第B档,对其处罚款叁万元(¥30000)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鲁泰宁)应急罚(2026)32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山东复圣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清乾。

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