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东鹏饮料被刑拘,治谣的法律“全家桶”早已齐备

洋葱快评 |  2026-06-29 17: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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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就网传“东鹏特饮创始人不喝自家饮料”事件发布警情通报。通报提到,经溯源调查,罗某某(男,39岁,自媒体从业人员)为博取关注、引流牟利,借助AI工具编造虚假信息散布谣言,相关内容广泛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罗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创始人不喝自家品牌饮料”的这段虚假视频片段,此前曾广泛传播。事件发酵数日、越闹越大之际,企业方发布严正声明并果断报警。随后不久,始作俑者罗某归案刑拘,属实咎由自取。事已至此,非但东鹏方面出了口恶气,不少围观网友也是大呼“活该”。复盘整个案件,罗某的所作所为可谓愚蠢至极,这所篡改的视频素材,不仅有着完整的原始资料留存,更有着不少当事人可做见证。居然拿这个来作假攻击企业,真是胆大妄为。

在社媒、短视频、公众号、垂类社区里,各种涉企谣言层出不穷。这里面,除了少部分是“无知”“误解”而以讹传讹,更多的还是出于利益。造谣企业获利,模式主要是两个。其一是,疯狂养号“薄利多销”,每个号坚持不懈地造谣博眼球赚取流量分成,几百个号、几千个号收益积少成多,也是一笔可观的收入;还有一个,就是碰瓷硬黑、有偿删帖,要的就是“搞大事”“搞爆款”,坐等事主找上门花钱消灾。本案中,抹黑东鹏特饮的罗某属于哪种?有待后续说明。

其实,除了那种阴阳怪气带节奏、含沙射影玩擦边的,企业通过法律渠道向造谣者追责,把握还是很大的。

以本案为例,罗某第一时间就被刑拘,其涉嫌的罪行,可能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寻衅滋事,也可能是非法经营罪。对于自媒体造谣企业一类的案件,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法律“全家桶”,层次分明、高低搭配、全面覆盖,总有一款适合那些以身试法者。

事实上,只要是闹出一定影响,进入了大企业法务视野之后,恶意造谣者的结局,基本都是吃不了兜着走。整体来说,这门灰产生意的违法成本是越来越高、性价比是越来越低的,蠢蠢欲动者切勿错判形势,不然,很可能把自己玩进去。

作者:然玉

投稿邮箱:qilupinglun@sina.com

责任编辑:张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