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驾车逃跑致丈夫身亡案”二审维持原判,被告人家属称会申诉

果然独家 |  2026-06-29 17:42:25 原创

胡玲玲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微信扫码扫码下载客户端

6月29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女子驾车逃跑致丈夫身亡案”被告人曹某某的父亲曹先生处了解到,近日该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曹某某有期徒刑11年。曹先生表示,会继续上诉。

据曹先生向记者提供的判决书显示,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曹某某与被害人刘某某(殁年27岁)系夫妻关系。2024年5月21日1时许,刘某某因怀疑曹某某5月20日晚与女伴王某吃饭的时候还有其他人参加,在家与曹某某发生争吵,后又持刀要求曹某某和自己一起去找王某对质。

2时8分50秒,刘某某和曹某某到达车旁,刘某某手中持刀并对曹某某持续实施踢、踹、推搡等行为。约2时47分,刘某某驾驶汽车与曹某某共同到达王某家附近,二人下车后继续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刘某某将曹某某拖拽至汽车尾部,将曹某某的衣服撕坏。

约3时9分,曹某某进入驾驶室启动汽车欲自行离开,刘某某见车启动便爬上机盖,曹某某继续加速行驶并甩动汽车,刘某某被甩至副驾驶车门处后继续扒住车辆随车前行。3时10分,该汽车行驶至中华大街新苑路交叉口时与路口东南角的花池发生碰撞。曹某某与刘某某在此次事故中均受伤,刘某某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判决书还提到,经查,案发前,刘某某手持尖刀对曹某某进行威胁,并多次对曹某某拳打脚踢,在曹某某因恐惧欲启动车辆逃离时,爬上汽车前机盖,主动将自身安全置于危险之中。刘某某静脉血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48.58mg/100m1,说明刘某某生前曾饮酒。

2025年3月24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曹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赔偿原告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在内的五万四千余元。一审判决后,曹某某选择了上诉,请求法院依法改判无罪。

2025年10月31日,该案二审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31日晚,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庭审持续了将近9个小时,未当庭宣判。曹某某在二审中的代理律师表示,他的意见已经在当庭充分发表过,具体案情不便对外透露。

曹某某的父亲称,女儿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是在被打和持刀威胁了很久的情况下,做出的反应,且女儿在2021年就曾被家暴过,当时她被打到耳膜穿孔。

事发现场照片。受访者供图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 胡玲玲

责任编辑:胡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