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十年的户口突遭锁定 女孩办不了身份证会考受阻

烟海e家    2026-06-30 09:25:37

王福军展示户口本

烟台融媒6月30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何晓波 摄影报道)“我读初中的女儿马上要参加地理会考了,结果因为没身份证,可能参加不了考试。”日前,龙口市新嘉街道龙化村村民王福军、郑慧君夫妇致电“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反映,他们14岁的养女王妍妍(化名)用了整整10年的户口,升入中学后突然被系统认定为“异常”,因户口被锁定无法办理身份证,孩子没办法参加地理会考。

捡来的弃婴有了户口

今年56岁的王福军说,他和60岁的妻子郑慧君婚后一直未生育。2012年9月中旬的一天深夜,王福军被家中狗的叫声惊醒,出门发现门口有一个包袱,里面是一名脐带尚未脱落、啼哭着的女婴。夫妇俩将孩子抱回家抚养,并第一时间向村委会报备。

王妍妍5岁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他们到辖区的新嘉派出所申报户口。“2017年前后全国人口普查,这类情况可以落户,大队出证明盖章后,孩子就顺利落户了。”王福军回忆道。此后,王妍妍从幼儿园读到小学,之前进行核酸检测时系统均显示户籍信息正常,夫妇俩还为她购买了商业保险——女儿的户口在各类社会系统中“均认可”,一用就是十年。

“用了十年”遇上“查无备案”

前不久,学校通知初中生需提供身份证参加地理会考。王福军带女儿前往派出所办理身份证,却被告知户口已被系统锁定,无法受理。

新嘉派出所民警解释,当年落户的原始备案资料按规定留存期为3年,目前系统中查不到王妍妍当年的备案记录,因此暂按异常户口处理,要求先注销现有户口,再按现行政策重新申报。但王福军难以接受,他说,孩子上学、做核酸、买保险全是用这个户口办的,一旦注销,学籍档案、商业保险不都得重新归零?

他曾到民政部门咨询,得到的答复是,“户口本上有新嘉派出所盖章确认,没有问题。”一本户口本,一边是实际使用了十年、各系统可查,一边是系统提示锁定、要求注销重办,矛盾的核心指向当年落户档案“找不到”。更令王福军焦虑的是,地理会考日益临近,女儿仍办不出身份证,“眼看着就要影响孩子升学,我们急得整宿睡不着觉”。

数次奔波求助无果

王福军称,近一段时间已往返派出所多次,均被要求先注销户口再重办。双方在材料交接上也出现分歧,派出所要求上交户口本原件核查,他只愿提供复印件,“万一将户口本原件交上去‘没了’,孩子以后怎么办?”王福军表示,并非不配合,而是担心失去现有户籍凭证。

街坊邻居也为这家人抱不平,一本用了十年、社会管理系统都认可其有效的户口本,偏偏在孩子最需要身份证明时被“拒之门外”。王福军红着眼说:“无论如何,不希望曾被抛弃过一次的女儿,再因一张身份证被挡在中考大门之外。”

6月25日,记者致电龙口市公安局新嘉派出所求证。民警表示核实情况后再答复。截至记者发稿时,新嘉派出所仍未回复记者。

烟台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刑委会主任、国家二级高级律师王智光指出,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2021年1月1日废止)第十六条规定,2017年新嘉派出所为王妍妍办理户口登记,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王妍妍的户口合法有效。事隔9年之后,派出所又以“当年的户口备案资料仅保留3年,目前系统中已无法查询到王妍妍当年的原始备案记录,因此认定其为虚假户口”为由注销王妍妍的户口,也不符合现行有效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明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因此,王福军夫妇有权向上级公安机关依法主张权利,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撤销新嘉派出所注销王妍妍户口的错误行为。

责任编辑: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