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消防从业人员不符合规定,湖南裕能子公司被行政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30 10:43:32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消防执法公开系统获悉,6月24日,湖南裕能(301358.SZ)旗下的云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下称“云南裕能”)因“使用消防从业人员不符合规定”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安宁市消防救援局。

内容显示,2026年5月26日,安宁市消防救援局消防监督员对云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云南裕能使用消防从业人员不符合规定(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无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据悉,该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均未持证,能提供报名参加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的证明材料,其中1人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1人不会操作设施设备,属于较重违法,处罚阶次划分为较重阶次,鉴于该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且年内两次发生安全事故,在该阶次从重处罚。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项,给予云南裕能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文书号:安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4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云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谭新乔,由湖南裕能(301358.SZ)全资持股。
业绩方面,4月22日,湖南裕能发布2025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6.25亿元,同比增长53.22%;归母净利润12.77亿元,同比增长115.18%。4月27日,湖南裕能发布一季报,该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49.65亿元,同比增长121.31%;归母净利润为13.56亿元,同比增长1337.77%。
责任编辑:李牧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