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中交一公局五公司被行政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30 10:58:48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北京房山)获悉,6月17日,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交一公局五公司”)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交一公局五公司的违法事实显示,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安全质量监督站于2026年6月2日对位于房山区青龙湖镇由房山公路分局建设,中交一公局五公司施工总承包的良坨路供水管线工程二标进行了抽查。

经查,中交一公局五公司施工现场存在以下安全隐患:开挖沟槽深度超过3米时,未设置两处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违反了DB11/T945.1-2023第3.2.6条的规定等,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标准施工造成事故隐患,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立案条件,建议立案。

据悉,其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机关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中交一公局五公司处9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310,000.00)。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房建﹞字﹝2026﹞第690027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注册资本10000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牛永宏,由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