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保单藏父爱,二十年守护伴成长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30 15:37:35

我是国寿的一位客户,出生于2005年2月。在我出生30天后,父亲在2005年3月12日,以每年872元的保费、15年缴费期,为我投保了中国人寿的子女教育保险(A)(1999)保险,保险金额10000元。用一纸保单,悄悄为我的未来人生,求学之路埋下爱的伏笔,想用一份保障,托举我未来的读书梦想。

命运无常,在保单投保两年后,一场意外夺走了父亲的生命。那年我刚满两岁,家里骤然失去主要经济来源,生活瞬间跌入低谷,为守住爸爸留给我的保单,母亲在保单缴费宽限期内咬牙凑钱缴纳了当期保费,保住保单效力,紧接着在2007年5月10日前往中国人寿办理投保人身故理赔手续。

工作人员耐心细心核对母亲所提交的理赔资料,因父亲身故发生在15年缴费期限内,可以直接豁免后续剩余13年全部应交保费,当年母亲提前垫付的保费也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退还,保单自理赔结案起持续有效,父亲未曾兑现的陪伴,由中国人寿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守护。那时年纪尚幼的我,听不懂豁免保费的含义,但这份保单却在往后的十几年里,一次次为我的求学之路雪中送炭。

我渐渐长大,成年后翻出尘封的保单,才真正懂得了这份老保单沉甸甸的分量。按照保险合同条款约定,我年满15、16、17周岁每年可领取1000元的高中教育金,18至21周岁每年领取3000元的大学教育金;加之父亲身故触发成长年金责任,每年生效对应日还能领取500元的成长年金,直至21周岁。从初中升入高中,再到步入大学校园,每到保单生效对应日,中国人寿都会准时把教育金、成长年金按时兑付,一笔笔稳妥到账的钱款,补贴我的书本费、生活费,实实在在缓解了单亲家庭的求学开支压力。

中国人寿始终履行保险责任,没有因年代久远、产品停售弱化服务,更没有以任何理由克扣约定保险金,数十年坚守老保单服务承诺,用稳定靠谱的履约,兑现一纸保险合同里的郑重约定。

一纸老保单,一头连着已故父亲深沉的爱子之心,一头连着国寿数十年如一日的责任担当。感恩父亲当年深谋远虑的投保选择,更感恩中国人寿立足契约、稳健经营,以长期稳定的服务底色,守护万千普通家庭,让一份跨越二十年的保障,成为平凡人生里最踏实的底气。

责任编辑:闫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