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这项案由,大唐蒲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被行政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6-30 17:26:41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国家铁路局政府信息公开栏获悉,6月24日,该栏公示了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6〕第9号,所涉企业为大唐蒲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内容显示,大唐蒲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配属的翻车机在2026年1月6日翻卸作业时,夹固车辆的液压系统泄压,导致车辆转向架在整个卸货和回转过程中脱轨,不符合《铁路货车翻车机和散装货物解冻库检测技术条件》(GB/T18818-2021)的规定。上述行为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2026年6月15日,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项、《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大唐蒲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6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大唐蒲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339989.14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邢胜利,由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责任编辑:李牧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