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救助基金显温情,解事故伤者燃眉之急

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 王洪智   2026-06-30 19:30:29原创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设立,为事故中的伤者救助提供了坚实保障。交管支队城阳区大队始终秉持处理交通事故与解决群众困难并重的原则,积极发挥救助基金的作用,为群众排忧解难。

2026年3月2日13时30分许,青岛市城阳区锦宏西路与锦盛四路交叉口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事故中,当事人张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行驶至锦盛四路路口时,先与闫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随后又撞上了前方正在等待信号灯的小型轿车。

据了解,此次事故导致张某某创伤性脑干出血、多发大脑挫裂伤以及肋骨骨折,目前其正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张某某家庭原本就经济拮据,面对巨额的医疗费用,一家人更是愁眉不展。办案民警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为其办理了交强险垫付手续,并向当事人亲属详细介绍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相关政策。

在了解了救助基金的政策后,当事人家属立即提出了申请,相关单位随即为他们办理了相关手续。救助基金在交强险垫付的基础上,又额外垫付了20000余元,缓解了张某某一家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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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基金介绍: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救助基金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项新制度。这项制度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洪智 通讯员 王奥蕾)

责任编辑: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