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红明湘海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因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被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01 10:23:14
近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海南红明湘海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因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被处以罚款并责令缴纳土地复垦费。
根据海口琼山综执普罚决字﹝2026﹞第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土地复垦义务-。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关于“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关于“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相关规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依法作出如下处罚决定: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责令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土地复垦费3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4月29日。

公开信息显示,海南红明湘海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董事长为符煜,公司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该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技术开发、旅游项目开发、农产品初加工等。为海南农垦红明农场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责任编辑:李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