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科创唐安煤矿分公司被罚734.71万元、停产整顿5天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01 17:31:25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获悉,6月27日,兰花科创(600123.SH)旗下的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唐安煤矿分公司(下称“兰花科创唐安煤矿分公司”)被责令停产整顿5天、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734.71万元。据悉,其涉8项违法事实,处罚机关为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内容显示,兰花科创唐安煤矿分公司违法事实为:

1.三盘区南翼回风巷(盘区巷道)内回风联络巷以西巷道封闭(约700m),与矿井《3号煤层盘区优化设计》不符;

2.3309综放工作面回风巷长度超过1000m,未安设中部甲烷传感器;

3.710东辅运大巷掘进工作面有线电话不能直通矿调度室;

4.2号副斜井带式输送机输送带(型号为ST/S1250)、3309皮带巷二部带式输送机输送带(型号为PVG2000S1200mm),其入井前无合格的第三方阻燃性能试验报告;

5.2号副斜井带式输送机输送带(型号为ST/S1250)、3309皮带巷二部带式输送机输送带(型号为PVG2000S1200mm),其入井前无合格的第三方抗静电性能试验报告;

6.2#副斜井提升机无备用钢丝绳;

7.下组煤井底气动绞车处电话入井前未进行防爆性能检查;

8.(1)下组煤710东辅运大巷掘进工作面掘进机电控箱隔爆接合面一条紧固螺栓未压平弹簧垫圈,螺栓松动;(2)下组煤主斜井井筒20#风筒往里3米、47#风筒、58#风筒处电缆接线盒下螺旋线嘴单手正向用力能拧动;(3)710东辅运大巷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撕带保护不起作用;(4)2号副斜井2#挡车栏控制箱(设备编号Y-02)一螺旋式进线喇叭嘴未拧紧,单手转动超过半圈。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等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以上违法事实经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处罚机关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责令唐安煤矿停产整顿5天(停产整顿时间:2026年6月30日00:00至7月4日24:00,整顿内容: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组织学习《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律规范,对相关责任人追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柒佰叁拾肆万柒仟壹佰元整(¥7,347,100.00)。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晋(晋城)煤监管罚﹝2026﹞执法—107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唐安煤矿分公司成立于1999年,负责人杨会兵。其母公司——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600123.SH)成立于1998年,法定代表人赵晨光,注册资本147324.0021万元人民币。

截止到7月1日收盘,兰花科创(600123.SH)报5.54元/股,涨幅3.75%。

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