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仓储不合规触碰安全红线,山东乐康制药被罚款六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7-01 17:50:26

近期,信用中国国家级公示平台最新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山东乐康制药有限公司因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达标,被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鲁临水)应急罚〔2026〕56号,处以罚款人民币6万元,全部处罚记录已同步录入全国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开公示。

山东乐康制药有限公司坐落于临沂市沂水县腾飞路9号,2018年1月注册成立,为自然人控股法人独资制药企业,主营药品生产、医药中间体加工业务,生产流程中大量配套使用、储存各类危险化工原料,危化品安全管控属于企业安全生产核心管控环节。信用中国企业档案显示,该企业拥有多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曾获评守信激励对象,却在危化品仓储管理关键环节出现重大合规疏漏。

经沂水县应急管理局现场执法核查认定,该制药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作业环节中,危化品存放方式、堆放方法以及仓储存储总量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与危化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是化工、制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不规范的储存操作极易引发泄漏、燃爆、有毒气体扩散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直接威胁厂区作业人员生命安全与区域公共安全。

执法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储存方式、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应急管理部门可责令企业整改,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241号裁量细则A级处罚档次,最终作出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次处罚数据经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归集推送至信用中国平台,完整收录于企业行政处罚信用条目之下。据平台档案信息,山东乐康制药有限公司名下共计15条行政管理相关记录,其中行政许可14条、本次行政处罚记录1条,此次安全处罚也成为该企业公开可查的首条安全生产类行政处罚失信记录。按照平台规则,企业可在线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信用修复,若当事人对处罚决定存有异议,可依法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定维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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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丽